《我是刑警》热播,周克华情人“张某英”短视频账号引发争议近日,一部以真实案件为基础改编的刑侦剧《我是刑警》引起了广泛关注。其中,剧中的一起重要案件——“张克寒连环持枪抢...
近日,一部以真实案件为基础改编的刑侦剧《我是刑警》引起了广泛关注。其中,剧中的一起重要案件——“张克寒连环持枪抢劫杀人案”,正是基于震惊全国的“周克华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”。随着剧情的深入,观众对周克华案的兴趣再度升温。然而,就在这一背景下,网络上出现了一个自称是“周克华情人张某英”的短视频账号,引发了广泛的讨论。
据网友反映,这个名为“张某英(想做个平凡人)”的账号在个人简介中明确指出自己是周克华的情人张某英。账号中发布的图片多为早年间张某英在网上的旧照,而她本人则表示目前过着低调的生活,不再发布任何当前的生活照片。对于是否怀念周克华的问题,该账号给予了肯定的回答。
12月8日,记者尝试联系了这位自称张某英的博主。她坚称自己的身份是真实的,但拒绝提供任何形式的身份证明材料,理由是“要保持低调”。当被问及为何开设此账号时,她表示主要是为了“交友”。
张某英的家乡位于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某村,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张某英确系本地居民,曾因周克华案被判刑。出狱后,张某英曾回到当地报到,但现在长期在外打工,家中只有父母居住。鉴于近期《我是刑警》的火爆,警方怀疑有人借机蹭热度,但也不排除是张某英本人的可能性,警方将进一步核实情况。
针对此事,多位法律界人士表达了他们的看法。知名刑事辩护律师付建指出,如果该账号确实属于张某英,那么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,也可能触犯法律。周克华是一名罪行累累的罪犯,公开表达对其的思念或美化,显然与社会主流价值观相悖,可能对社会风气造成负面影响。
另一位律师邓千秋则强调,尽管刑满释放人员有权使用互联网,但他们同样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,特别是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中关于不得“炒作绯闻、丑闻、劣迹等”信息的规定。此外,如果该账号并非张某英本人,而是他人冒充,则可能涉及伪造身份、扰乱公共秩序等问题,甚至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。
近年来,一些刑满释放人员利用自身经历在网络上吸引关注的现象屡见不鲜,但大多数平台对此类行为采取了严格的管理措施。例如,某大型短视频平台在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了一项新的治理规定,明确禁止利用“虚假身份”、“虚假内容”、“虚假营销”等手段不当获利的行为,并对违规账号进行了封禁处理。
目前,“张某英”账号的粉丝数量已经超过1万,并建立了两个粉丝群,分别有190人和199人加入。无论该账号是否为张某英本人,其利用敏感身份标签吸引流量的做法都值得警惕。平台应当加强对这类账号的监管,确保网络空间的健康与清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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